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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太极和明朝议和的事情,发生在1642年。这一年,皇太极和明朝之间发生的,历时两年的松锦大战终于结束了。松锦大战之后,明朝最重要的将领祖大寿、洪承畴都相继投降了清军。明朝精心打造的九边军镇的精锐力量,几乎全部被剿灭。真正可以称得上是军事力量的,只有吴三桂驻扎在宁远的三万残兵。关外的防御城池,除了吴三桂宁远的一座孤城外,已经全部丧失殆尽。
也就在这时候,皇太极提出了和明朝议和的想法。但是崇祯最终没有答应,还杀掉了参与议和的陈新甲。这样,明朝失去了最后一次和清军议和的机会。
要知道,1642年的明朝,已经处在危在旦夕的时刻。不仅仅清军已经占据了整个关外之地,只等皇太极一声号令,就往关内打来。而且国内的形势也岌岌可危。李自成已经把西北搅得翻天覆地,张献忠在西南也打得风生水起。可以说,整个国内都不得安宁。
皇太极和明朝的议和条件,后来记载在《清太宗实录》里面。这个议和条件,概括起来,大致有以下内容:一是遇到吉凶大事,双方派使者庆吊。二是明朝要每年给清国黄金万两、白银百万两,清国则给明朝人参千斤、貂皮千张。三是明朝要把入境的清人送回清国,清国也一样。四是双方重新划分国界,明朝承认清国打下的地盘为清国所有。
这个议和条件中,第一条,实际上是要求明朝要把清国和它摆在平等的地位,而不再是之前的宗藩关系。第二条,不管是不是等价交换,但至少是互相送东西,而不是要求明朝割地赔款。第三条,清国是为了保持人口基数,明朝也不吃亏。第四条,就算明朝不想重新划定国界,但清国已经实际占有了明朝的土地,明朝不承认也没有办法。
总体来说,清朝的这个议和条件,也不算苛刻。而且前面我们也说了,当时明朝正遭受国内农民起义的强力冲击。如果明朝和清军真正能实现和谈,明朝缓过气来,集中力量打击农民军。把农民军消灭以后,再回过头来对待清军,不是更好吗?为何崇祯不这样做呢?
准确地说,实际上崇祯并没有不答应,当时他也悄悄派了边关大将陈新甲去和皇太极谈判。陈新甲又推荐马绍愉、李御兰具体去和皇太极谈判。马绍愉、李御兰去了清国后,皇太极看见并没有崇祯皇帝给他的国书,很不高兴,说明朝不诚心。马绍愉、李御兰只得回到塔山,把清国议和的条件,带信给陈新甲。而陈新甲并没有引起重视,随手放在桌上,结果这件事泄露了出去。
朝中大臣知道后,都纷纷上奏表示反对。崇祯在这时候,也不好意思说“议和”这事是他让陈新甲他们去干的,于是把陈新甲抓起来,后来又把他处死。陈新甲一方面当了崇祯皇帝的替死鬼,同时也是他自己没有把事情做好,造成了事情的泄露。也就是说,算是他自己咎由自取。
不过,从崇祯皇帝羞羞答答做事情的作风来看,他当时在议和这件事上,表现得确实不够坚决。那么,崇祯当时为什么表现得不够坚决呢?
当然了,面子思想崇祯肯定是有的。毕竟明朝一直号称上邦大国,结果一个“藩属国”打下它不少土地后,它居然承认这些土地确实归人家所有,承认这个“藩属国”具有和它平等的关系。无论如何,这是非常失面子的事情。
后来李自成打进北京城外的时候,也和崇祯有过谈判,希望崇祯封他为西北王,这样他就撤军。当时崇祯也不同意。一个造反的“贼”被他封为王,这是崇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接受的。
不过,面子思想其实是很少的一部分,实际上,崇祯皇帝也明白,和皇太极和谈,是根本没有用的。当时皇太极之所以要和谈,其实也是因为他明白,明朝的力量还非常强大,要想一鼓作气灭掉明朝,还是很难的。如果明朝一直在边关囤积重兵,清军打进关来,实在是很困难的。因此,最好的办法,是明朝能够把边关的军队调去攻打农民军。这样清军才会有机会。
为了实现这一目的,皇太极所提的条件就不可能太过分,他是希望能够尽快达成,等待明朝新的行动。
崇祯也明白皇太极的阴谋,加上崇祯又多疑好面子,因此最终这件事没有做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