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孩子闯行不只是违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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顶孩子闯行不只是违章

最近连现两起开车顶着孩子闯行的事件,分别在山东和河南,其中一位司机居然还是老师。

两起案例都引发了大量的恶评,而当地警方的处理也都同样心慈手软,均按照交规罚50元扣3分了事。这么点的代价,与其说是惩罚,不如说是鼓励。

闯个红灯还罚200呢,那么多小朋友的生命安全,都不如一盏灯值钱?

所谓“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”处罚条款,不仅是心慈手软,而且几乎是僵尸条文,现实中极少落实,广大急着投胎的司机朋友,根本就当其无。各种与行人抢行的戏码,几乎是马路日常,堪称我国最牛街景,顶着人群开路的也屡见不鲜,只不过这回顶了小学生,才引发一点关注。

为什么?因为僵尸条文。闯红灯有电子眼拍,斑马线强行根本就不拍也不管,连50块的罚金都是一纸空文,司机要敬畏它就怪了。斑马线被称为行人的安全岛,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任何权威,实际上是对行人最危险的地方。

这不是礼让,而是必须让,别让人误解为这是礼貌问题,而忽略了它的法律属性,这个提法就有问题。在执法领域,只能说合法不合法,允许不允许,不能说礼节到不到,建议修改措辞。

同时要提升闯行斑马线的处罚规格,并且严格落到实处,确保像闯红灯一样处处监控、违法必究。交通文明是罚出来的,不是自觉出来的。

而对于顶着人群强闯的恶劣行为,就已经不是交通法的范畴了,它相当于危险驾驶,其危险性毋庸置疑,万一油门当刹车了呢,距离这么近,连个缓冲余地都没得,当场就是N条人命。对这种危险行为必须坚决遏制,不光入交规,还要入刑。

目前的“危险驾驶罪”条款只包括了酒驾、竞速等,范畴太窄,不增补也行,那么“危害公共安全”大类之下,也可以把这种劣行囊括进去。同时它是主观罪行,只要你这么做了,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,都要予以刑事制裁。

开车顶着孩子前行,是对生命尊严的公然侮辱,也是实实在在的人身威胁,每个父母看到这一幕,都会心提到嗓子眼,现实中一慌就踩错踏板的司机屡见不鲜,不要等到出了血案再亡羊补牢。

作者:纸上建筑

杂谈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