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避免舆论“误伤”女司机这样的事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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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避免舆论“误伤”女司机这样的事情?

重庆“公交车坠江事件”,终于在“路人的行车记录仪下”,让追寻真相的力量走上正确的道路。女司机是无辜的,事故原因是公交车在行驶中突然穿过中心实线,撞上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,并穿越过路沿,撞断护栏坠入江中,整个过程几乎是连续的。但是,具体触发“公交车失控的原因”,目前还在确认中。

只是,在这样一场悲剧中,除却公交车上的遇难者让人叹惋,被舆论“误伤”的女司机更是让人“心疼”。她只是正常的开车,就遭遇“飞来横祸”,而且在车祸之后,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,又遭遇到舆论上排山倒海的围猎。总之,这一切的发生,她自己真是毫不知情。

很多人,在事件反转后,将矛头直指媒体(自媒体),认为是媒体(自媒体)的引导有问题,并希望媒体(自媒体)出来道歉。对于这样的追问,在一定程度上应该是可以的。但是这里有一点也要搞清楚,媒体(自媒体)只是信息传导介质,真正的问题是缘于人的辨别力出了问题。

无论是媒体(自媒体)或围观群众,在事件的信息增量稀薄的情况下,就作出相应的判断,这或许并不是头一次。但是,这种模棱两可之间,却更为真切的反映出当下社会中,人们对于事情评判并无标准。坦白讲,舆论可以表达好恶,这无可厚非。

但是,在表达好恶的同时,一定是站在事件之外进行的,而非针对当事人进行无休止的批驳。只有如此,才能尽可能的避免“想象的真相”去裹挟舆论。说到底,大多数人的生活是相对平静的,更愿意接受“悲剧”,“闹剧”,“惨剧”等信息,并且愿意将自己的情绪付诸其中。

而媒体们深谙此道,在流量为王,抢鲜为重的时代,真相好像已经次之。所以,在报道的时候,只要有些许信息,就会发布出来。而社交媒体本来充满无序,即是信息的入口,也是情绪的出口。然而,“公交车坠江事件”正好满足“流量新闻”的要素。

女司机(车技差的代名词),公交车坠江(重大事故的结构),驾车逆行(路怒症的导火线),这三点混合在一起,很自然就会发酵出汹涌的情绪流。只可惜,这一切却不是真相,只是想象中的真相,虽然在逻辑上能说通,但是假的就是假的。

有时候想想,科技信息记录的低成本,让人们有更多澄清真相的机会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要不是路人的“行车记录仪”,可能这样的事情,真的不好说清楚。因为,对于大多数人来讲,更愿意相信公交车是正常行驶,也不愿意相信一个女司机的辩驳。

因此,在一定程度上,事件的反转,最大的功劳应归于“路人的行车记录仪”,而对于媒体(自媒体)和围观者只能看着反转,重新来过。但是,这里面我们要认清楚一个问题。作为媒体(自媒体)和围观群众,在面对一个公共事件时,表达的尺度,论断的方向到底该基于什么,确实应该有个基准。

一个好的舆论环境,起码的尺度是“就事论事”,对于当事者而言,无论是事件的触发者,还是事件的受害者,我们都没有权利去进行人身的攻击,言语的围猎。甚至,从某种层面上而言,这些手段对于“事件本身”和“事件启”示并没有实际作用。

因此,对于旁观者而言,事件中的人物可能不是最重要的,重要的是如何看待事件本身。无论是公交车的问题,还是私家车的问题,在车祸没有被搞清楚发生的原因时,就开始用“想象的逻辑”断案和批驳,显然是盲目的。我们不能因为女司机普遍车技不如男司机,就认定车祸的触发是女司机。

毕竟,对于车祸的触发,除却车技的问题,也可能缘于司机身体状况,或者遭受外界干扰等原因。所以,作为真相不明的情况下,对于当事人的评价,都会显得有些盲目。当然,适当的评价是没问题的,可一旦上升到道德绑架,情绪围猎层面,就容易造成对当事者或当事者周边的“二次伤害”。

从本质上讲,“情绪正义”不代表“真正的正义”,“真正的正义”必定是建立在“真相和程序”上的。所以,通常来看情绪和道德,几乎都是一种消耗性的,发泄性的,走过场性的运动。绝大多数时候,不添乱就算很不错,但基本上添乱的情况居多。

尤其在社会节奏快,人群焦虑的氛围下,这样的运动更为普遍。我们无法相信,一个出口就是杀戮的人,是要为正义而争的人。可是,在社交媒体里,这样的人真的很多。看到有人说“大V”要负责任,貌似又是抓典型的方式。不过,这里也要知道,所谓的“大V”到底代表什么。

因为我们太知道,有很多“大V”代表流量,而非理性认知。他(她)们的存在就是“纯商业”的合谋,只要能挑逗盲目群众的情绪,说话都可以不负责任。所以,这样的“大V”只能是情绪性的代表,而真正的“大V”应该基于理性发声,所以就算秋后算账,也要找对“大V”,而非一概而论。

当然,回到“公交车坠江事件”,最大的问题不在于马上追责舆论的问题,而在于将真相彻底搞明白后,给那些制造“幻想真相”的人狠狠一巴掌。当然,围观群众也不是三岁小孩,一次又一次的事件反转,相信也会让他(她)们在未来的公共事件中,能逐步回归理性,成为建设共识的一份子。

杂谈社